各学院:
为了更好地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、推动学生创业就业、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。根据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《江西科技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实施办法》(修订稿)等文件精神,现决定开展2027届统招本科毕业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对象
2027届统招本科毕业生(专升本除外)。
二、认定条件
凡属本科阶段完成且未认定创新教育学分的各项成果。
三、认定时间
2026年10月1日—11月20日。
四、认定程序
(一)学生申报
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、学分认定及管理。学生本人填写《江西科技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》(附件1),并将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由所在学院进行审核。其中,科研论文类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、目录、正文和封底等,无原刊无法复印者,需出具科研处检索报告。
(二)学院初审
学院根据2022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以及《江西科技学院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实施办法》(修订稿)(附件3)对学生的创新教育学分予以认定,并审核相关材料确保真实无误后,留存材料复印件及《江西科技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》备查,并填写《____学院2027届统招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(三)学校审核
学院将审核盖章后的《____学院2027届统招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》提交至教务处,教务处复核无误后认定相应学分,并公布认定结果。
为保证2027届本科毕业生正常毕业,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做好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,并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稿(学院院长审核、签字、盖章)提交至J1-308办公室,同时将电子稿通过云之家发送至教务处信息科况苗苗处。
附件1:江西科技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申请表
附件2:____学院2027届统招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汇总表
附件3:江西科技学院本科生创新能力学分认定与实施办法(修订稿)
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
2026年9月30日